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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規費收費價格表
附表三:公立殯儀館收費表(單位:新臺幣)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金 額
備 註
甲級禮廳使用費 三千元 一、一節以三小時計算,超過每小時甲
級禮廳使用費加收五百元、乙級禮
廳使用費加收三百元、丙級禮廳使
用費加收二百元、丁級禮廳使用費
加收一百元。
二、同一亡者,使用禮廳辦理功德法會
及告別式連續不得超過二日(凌晨
零時為日數計算分界標準) ;加訂
功德法會一日,以一次為限。
三、使用禮廳前一日十八時以後得申請
佈置禮廳使用。
乙級禮廳使用費 一千二百元
丙級禮廳使用費 八百元
丁級禮廳使用費 六百元
甲級禮廳冷氣費 二千四百元 一、一節以三小時計算,超過每小時甲
級禮廳冷氣費加收五百元、乙級禮
廳冷氣費加收三百元、丙級禮廳冷
氣費加收二百元、丁級禮廳冷氣費
加收一百元。。
二、下午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不提供冷
氣。
乙級禮廳冷氣費 一千二百元
丙級禮廳冷氣費 八百元
丁級禮廳冷氣費 六百元
小靈堂使用費 七百元 按日計價
遺體化妝室使用費 具(次) 三百元 以次計價。
遺體冷藏使用費 日(具) 五百元 以日計價(凌晨零時為日數計算分界標
準,當日使用三小時以內半價)。 。
停柩室使用費 日(具) 三百元 以日計價(未達三小時以半價收費)。
甲級禮廳清潔費 一千元 一、本項係以次計價,每次使用無論時
間長短,均須繳交一次清潔費。
二、清潔項目包含禮廳使用後之廢棄物
等清除及設施與地面之清潔,但輓
聯、佈置品、祭品、牌樓等拆除應
自理。
乙級禮廳清潔費 五百元
丙級禮廳清潔費 三百元
丁級禮廳清潔費 二百元
小靈堂清潔費 二百元
停柩室清潔費 一百元
小靈位清潔費 一百元
大甲區殯葬設施
場地搭棚使用費
一千元  
大甲區殯葬設施
場地搭棚清潔費
五百元  



 
 
附表二: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收費表(單位:新臺幣)
所在地
項目
位置
金額
附註
和平區
第五公
骨灰 二樓/三樓 第一層及第二層 二萬二千元  
二樓/三樓 第三層 二萬三千元
二樓/三樓 第四層 二萬四千元
二樓/三樓 第五層 二萬五千元
二樓/三樓 第六層及第七層 二萬六千元
二樓/三樓 第八層 二萬五千元
二樓/三樓 第九層 二萬四千元
二樓/三樓 第十層 二萬三千元
二樓/三樓 第十一層及第十二層 二萬二千元
三樓 第十三層 二萬二千元
骨骸 二樓/三樓 第一層 二萬四千元  
二樓/三樓 第二層 二萬七千元
二樓/三樓 第三層 三萬元
二樓/三樓 第四層 二萬七千元
二樓/三樓 第五層 二萬四千元
三樓 第六層 二萬四千元
神岡區
陟岵堂
骨灰/骨骸 一樓 二萬二千元  
二樓 二萬一千元
三、四、五樓 二萬元
神岡區
崇本堂
骨灰 一樓、七樓 三萬一千元  
二樓 三萬元
三樓 二萬九千元
四、五、六樓 二萬八千元
骨骸 一樓、七樓 三萬九千元
二樓 三萬八千元
三樓 三萬七千元
四、五、六樓 三萬六千元
牌位 四樓 一萬五千元
家族櫃位(十八位)   五十二萬元
雙人骨骸櫃   六萬六千元
雙人骨灰櫃   五萬二千元
豐原區 骨灰 地下一樓 一萬七千元  
二樓 個人櫃 二萬三千元
夫妻櫃 三萬八千元
三樓 個人櫃 二萬一千元
夫妻櫃 三萬六千元
四樓 夫妻櫃 三萬四千元
五樓 個人櫃 一萬七千元
夫妻櫃 三萬二千元
骨骸 一樓 四萬元
三樓 三萬六千元
四樓 三萬四千元
五樓 三萬二千元
神主牌位 五樓 七千元
清水區 骨灰 地下一樓 三萬元  
一樓 三萬五千元
二、三樓 四萬元
神主牌位   八千元
潭子區
石牌公
園第一
公墓納
骨堂(塔)
骨灰 本市籍市民 一萬四千元  
潭陽里里民 一萬一千二百元
骨骸 本市籍市民 一萬七千元
潭陽里里民 一萬三千六百元
潭子區
寶山紀
念公園
納骨堂
(塔)
骨灰/骨骸 第一層至第三層、第十三層至第十五層 一萬二千元 管理費依照
經營公司所
訂標準收費
第五層、第六層、第十一層、第十二層 一萬六千元
第七層、第十層 二萬元
第八層、第九層 二萬二千元
大雅區
(第四公
墓)
骨灰 一層 二萬八千元  
二層 二萬三千元
三層、地下室 一萬八千元
大雅區
(第四公
墓納骨
堂)
骨骸 一層 三萬九千元 含烘骨費一
千元
二層 三萬七千元
三層、地下室 三萬元
牌位 二層 一萬七千元  
大雅區
(第七公
墓納骨
堂)
骨灰 一層 三萬二千元  
二層 二萬六千元
三層 二萬元
地下室 一萬八千元
骨骸 一層 四萬五千元 含烘骨費一
千元
二層 四萬二千六百元
三層 三萬四千貳百元
地下室 三萬元
牌位 二層 一萬九千元  
大雅區
(第七公墓
環保多元
化葬法設
納骨墻 一萬元  
東勢區 骨灰   三萬五千元  
骨骸   三萬五千元
牌位   一萬五千元
后里區 骨灰 一樓 二萬六千元  
二樓 二萬一千元
三樓 一萬五千元
地下一樓 一萬元
骨骸 一樓 三萬六千元
二樓 三萬元
三樓 二萬三千元
地下一樓 一萬七千元
牌位 二樓 一萬一千元
三樓 七千元
地下一樓 五千元
太平區
懷恩堂
骨灰 一樓 三萬五千元  
二樓、五樓 三萬元
三樓、四樓 二萬五千元
地下一樓 二萬五千元
骨骸 一樓 五萬五千元
二樓、五樓 四萬五千元
三樓、四樓 三萬五千元
地下一樓 三萬五千元
梧棲區 骨灰 地下一樓 一萬五千元  
一樓 一萬四千五百元
二樓 一萬四千元
三樓 一萬三千五百元
四樓 一萬一千五百元
五樓 一萬一千元
六樓 一萬五百元
七樓 一萬元
骨骸 地下一樓 三萬元
大甲區 骨灰 第一層 二萬三千元  
第二層 二萬一千元
第三層 一萬九千元
第四層 一萬七千元
骨骸 第一層 四萬一千元
第二層 三萬七千元
第三層 三萬三千元
第四層 二萬九千元
大安區 骨灰 一、二、三樓 一萬八千元  
長型骨灰櫃 一萬八千元
夫妻骨灰櫃 四萬元
骨骸 一、二、三樓 二萬元
烏日區
第五公
墓納骨
堂(塔)
骨灰/骨骸 一樓第一層、第二層 二萬元  
一樓第三層 一萬八千元
一樓頂層 一萬六千元
二樓第一層、第二層 一萬六千元
二樓第三層 一萬四千元
二樓頂層 一萬二千元
烏日區
第九公
墓功德
骨灰/骨骸 一、二、三樓左、右堂第一層 一萬五千元  
一、二、三樓左、右堂第二層、第三層 三萬元
一、二、三樓左、右堂第四層、第五層 二萬元
二樓中堂第一層 二萬五千元
二樓中堂第二層、第三層 四萬元
二樓中堂頂層 三萬元
三樓中堂第一層至第三層 四萬元
三樓中堂第四層、第五層 三萬元
神主牌位 八千元
大儲骨箱四、五樓及地面樓層第一層 二萬元
大儲骨箱四、五樓及地面樓層第二層、第三層 三萬元
大儲骨箱四、五樓及地面樓層第四層以上 二萬五千元
整排式小骨灰箱第一層至第三層 一萬五千元
整排式小骨灰箱第四層至第六層 二萬五千元
整排式小骨灰箱第七層以上 二萬元
雙人式小骨灰箱第一層至第三層 三萬元 須同時晉
塔,不得保
雙人式小骨灰箱第四層至第六層 五萬元
雙人式小骨灰箱第七層以上 四萬元
四人式小骨灰箱第一層至第三層 六萬元 須有二個以
上骨灰罈同
時晉塔,始
得申購
四人式小骨灰箱第四層至第六層 十萬元
四人式小骨灰箱第七層以上 八萬元
烏日區
第九公
墓功德
骨灰/骨骸 六人家族式之小骨灰箱(含神主牌
位)
三十萬元 須有三個以
骨灰同時晉
塔,始得申
沙鹿區 骨灰 一櫃一罐式 三萬元  
一櫃二罐式 五萬八千元
一櫃四罐式 十一萬五千元
骨骸 一櫃一罐式 四萬元
烘骨費 一千元 以每一具為
單位
神主牌位 五公分乘九公分 三千元  
六點六乘十六公分 一萬元
十點五公分乘二十一點六公分 一萬元
十公分乘二十三公分 一萬五千元
十三公分乘三十公分 三萬元
電腦祭
拜卡片
主卡費用 一千元
副卡及卡片如損壞或遺失須重
新購置
一百元
霧峰區 骨灰 一樓 三萬元  
二樓 二萬八千元
三樓 二萬六千元
骨骸、夫
妻櫃
一樓 四萬元
二樓 三萬八千元
三樓 三萬六千元
外埔區
第一公
骨灰/骨
忠區 二萬三千元  
孝區 一萬八千元
其他層櫃位 一萬三千元
骨罐   一千元
外埔區
第二公
骨灰 一樓 二萬五千元  
二樓 二萬四千元
三樓 二萬三千元
三樓中櫃 二萬八千元
骨骸 一樓 三萬五千元
二樓 三萬四千元
三樓 三萬三千元
骨罐   四千元
神主牌位   三萬五千元
西屯區
第十三公
墓納骨堂
骨灰/骨骸 地下層 二萬元  
地上一層 三萬元
地上二層 二萬五千元
地上三層 二萬元
西屯區
第十三公
墓納骨塔
骨灰/骨骸 地下層 一萬元  
地上一層 二萬五千元
地上二層 二萬元
地上三層 一萬八千元
地上四層 一萬六千元
地上五層 一萬四千元
地上六層 一萬二千元
地上七層 一萬元
八層至九層 八千元
大肚區
臺中市立
大肚山公
墓納骨塔
骨灰/骨骸 地上二層 七千五百元  
地上三層 七千元
地上四層 六千五百元
地上五層 六千元
地上六層 五千五百元
地上七層以上 五千元
備註:編定為樑柱下方櫃位減半收費。


 

附表四:公立火化場收費表(單位:新臺幣)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身分
金 額
備 註
遺體火化費 未滿十二歲者 二千元 臺中市民遺體火化費暫不收費,
收費日期另行公告(依據本標準
第四條第二項規定)
十二歲以上者 四千元
納骨櫃使用費 日(罐) 不限 五百元 一、火化場臨時存放骨灰罐櫃位規費。
二、以日計價,火化當日及翌日免費。
骨骸火化費 具(次) 不限 三千元  
骨灰再處理費 具(次) 不限 三百元 多元葬法之骨灰研磨。

 

第一類、本市各區公立公墓(第二類公墓除外)(單位:新臺幣)
類別
面積/類型
金額
一般公墓 六平方公尺 四千元
八平方公尺 六千元
十二平方公尺 八千元
十六平方公尺 一萬元
示範公墓 六平方公尺 八千元
八平方公尺 一萬元
十二平方公尺 一萬二千元
多元葬法示範公墓 樹葬、灑葬 六千元


 

二、第二類公墓
類別
面積/類型
金額
臺中市立大肚山公墓(未
規劃墓基)
六平方公尺 八千元
八平方公尺 二萬伍千元
十平方公尺 三萬元
十三平方公尺 四萬元
十六平方公尺 五萬元
太平區第一花園公墓 八平方公尺 二萬五千元
豐原區第十二公墓 八平方公尺/單棺 二萬四千元
烏日區示範公墓 七平方公尺/忠、孝、仁
、愛各區(一~六號)
一萬六千元
清水區示範公墓 八平方公尺 二萬元
大甲區公園化公墓 八平方公尺/ 丙區 一萬三千元
十二平方公尺/乙區 二萬五千元
十六平方公尺/甲區 三萬三千元
神岡區示範公墓 忠仁愛信義 一萬九千元
二萬九千元
后里區示範公墓 十平方公尺 一萬六千元
十六平方公尺 二萬伍千元
外埔區示範公墓   三萬元

 

       

備 註:
1. 喪家使用本館禮堂及設備應先行繳納規費或足額保證金
2. 嚴禁在本館庭園走廊設立祭壇或舉行告別式入殮請用停屍間以重衛生
3. 本市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及仁愛之家及本市受理之無名屍體或因公殉職之人員除甲級禮堂及小靈堂外其他設             
  備免費外縣市之無名屍體均按檢察官所通知可以埋葬火化之日起計費
4. 如有特殊情況如災變得專案簽請市長核准減免其費用